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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户口入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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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居住地就业入户条件
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
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
在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惠城中心区人才入户办理条件
1.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市直属或惠城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合法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惠城中心区人才入户办理流程
人才资料核准:申请人携带上述需提供审核的证明材料到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由业务科室核准确认学历材料后,在《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签署意见盖章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入户资料审批:人才资料核准后到办理入户
惠州居住就业入户
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
惠城区包括:
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
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惠州居住就业入户办理需要的资料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3、居住地派出所发放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且惠州市居住登记记录(居住登记可由派出所查询打印)
4、惠州市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障参保缴费记录或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收职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
办理条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工
实施程序:
1、市、县户政部门受理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签发《准迁证》。
2、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有关批件及证明材料当场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有关批件及证明材料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材料要求: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时:
(1)《准迁证》;
(2)《迁移证》;
(3)《居民身份证》。